今年以来,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重点,在综合衡量辖区经营主体资质、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等基础上,从总体要求、主体资格、经营条件等八个方面细化建设标准,按照“三个达标”(经营条件达标、环境卫生达标、人员培训考核达标),“四有四无”(有营业执照、有经营许可证(备案)、有进货台账、有相关票证,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无虚假宣传、无行政处罚(近两年内)),“五个统一”(统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统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统一散装食品标签、统一放心食品自我承诺、统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的要求,每个乡镇确定一家农村食品经营者作为试点,对标对表开展“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销售环节规范化水平。
目前,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23家通过验收公示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授牌,通过树立典型,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已授牌的“农村食品经营示店”采取动态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示范店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示范店,取消其“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称号,以点带面,引导农村食品销售者守法规范经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规范化水平。
叙永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责任人表示,希望授牌的“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切实巩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涂爽 陈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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