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注册,并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普遍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食品经营资格进行清理规范。同时采取集中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户,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据统计,2005年全国工商机关共吊销不符合经营食品资格的营业执照4430户,取缔无照经营户26.15万余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基层工商所普遍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和信息库,将辖区所有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情况、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情况等信息及时登记,并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同时,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j9九游会官网户的信用分类监管,加大对食品失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工商总局、全国整规办提供)